若參賽作品獲得本次徵文投稿比賽的全體獎項大賞、各組首獎(除短篇小說組外),則有保證出版機會。
相關授權期限、獎金可參考活動首頁中的獎項說明。
或參考【參賽注意事項】第二點提醒:
2. 當參賽作品得獎時,獲獎者將視為事先同意,負有義務必須與本公司簽署得獎作品的相關使用授權契約,同意將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授權本公司,由本公司取得專屬全權刊載,並擁有出版、衍生著作權利等(含平面、網路及電子媒體),若有出版(含平面、數位),或作品經紀所產生之版税和衍生著作報酬,則依簽約內容約定拆分;如為未成年獲獎者,其監護人應簽署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若獲獎者不願簽署或未成年獲獎者監護人不願簽署相關合約書,則視為同意取消得獎資格。
- 「大賞獎」: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20年。本公司同意就「大賞獎」得獎作品進行紙本出版,出版時程與合作細節,由雙方另行議定之。
- 「奇幻 / 類型 / 戀愛(BG/BL/GL) / 短篇組 首獎」: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10年。本公司同意就「奇幻 / 類型 / 戀愛組(BG/BL/GL) 首獎」得獎作品進行出版,出版時程與合作細節,由雙方另行議定之。
- 「奇幻 / 類型 / 戀愛(BG/BL/GL) / 短篇組 佳作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7年。
- 「Gamania 漫畫化潛力獎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10年。
- 「大慕可可 影視化潛力獎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7年。
- 「友松影視潛力獎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7年。
- 「艾慕影藝 影視化潛力獎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7年。
- 「瘋戲樂 音樂劇潛力獎」: 獲獎者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專屬授權本公司7年。
以上獎項之專屬授權包含但不限於重製、改作、 公開傳輸、編輯、出版、公開展示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數位化或其他商業用途等目的利用。版税或其他延伸報酬按簽訂之契約書支付。